长园集团(长园集团财务造假东窗事发 审计机构大华所遭遇证监会罚没超千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杨坪 深圳报道

5月16日下午,深圳证监局公布了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早前,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23亿元和1.8亿元,占到当期利润总额的15%左右,但大华所却对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依据2005年《证券法》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大华所责令改正,没收其业务收入386.79万元,并处以773.58万元罚款;对4名涉事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压实其主体责任,确保内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这是确保财务公开透明、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关键环节。”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谢后勤指出。

涉长园集团财务造假案

故事起源于2016年6月7日。

彼时,长园集团与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名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购买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80%股权。2016年7月28日,长园和鹰成为长园集团控股子公司。自2016年8月起,长园集团将长园和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但不久后,长园和鹰便被爆出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期间,母子公司之间还曾演绎了一场“自爆子公司业绩造假”的剧情。(详情请见21世纪经济报道文章《长园集团巨额商誉“丁字路口”》。

2019年7月,证监会对长园集团展开立案调查,并于2020年6月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长园和鹰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4,971.2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300.38万元,分别占公开披露的长园集团当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的2.56%、15.21%;2017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0,958.7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989.83万元,分别占公开披露的长园集团当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的2.82%、14.85%。对上述行为此前深圳证监局已作出行政处罚。

而作为长园集团的审计机构,大华所也难辞其咎,大华所为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提供审计服务,分别于2017年3月10日、2018年4月20日对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圳证监局认为,大华所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应当承担审计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基强、张洪富是大华所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长园集团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注册会计师莫建民、陈良是大华所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长园集团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深圳证监局决定:

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867924.53元,并处以7735849.06元罚款;

长园集团(长园集团财务造假东窗事发 审计机构大华所遭遇证监会罚没超千万)

二、对刘基强、张洪富、莫建民、陈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万元罚款。

未勤勉尽责遭重罚

作为国内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大华所承接了A股约1/10的业务,但却频频遭遇罚单,仅2022年以来,就已接连在天际股份、世纪鼎利、斯盛能源的审计过程遭遇处罚,更早前也曾被卷入奥瑞德、蓝盾股份等企业的造假风波。

根据深圳证监局的通报,在长园集团一案,大华所及相关会计师存在以下七条违规和未勤勉尽责事项:

一是在识别、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方面存在缺陷。长园集团收购长园和鹰股权时存在业绩承诺约定,即后者在2016年度、2017年度累积合并报表口径扣非净利润不少于35000万元,而实际结果是33200.62万元,完成率约95%,接近达标。大华所2016年未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未识别出长园和鹰因业绩承诺产生的舞弊动机和压力,未恰当评估长园和鹰在收入确认方面的舞弊风险。

二是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存在缺陷。大华所未对部分大额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对可靠性存疑的回函未进一步获取审计证据消除疑虑,对部分未回函客户未实施替代程序。

三是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审慎评价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如大华所获取的长园和鹰子公司和鹰租赁与客户中蔼万家的合同明细表显示,同一编号合同的“开票金额”均是“合同金额”的4倍,但大华所在2017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对和鹰租赁订立“阴阳合同”的舞弊迹象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

四是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大华所在2017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仅审查了和鹰租赁与中蔼万家融资租赁业务起租通知书,且起租通知书仅有和鹰租赁单方面盖章,未检查相关交付验收单据,未获取和鹰租赁、和鹰设备履行全部发货义务的证据,即认可确认相关销售收入。大华所将前述中蔼万家融资租赁业务中的2200万元中介佣金由销售费用审计调整至营业成本,但相应调整没有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底稿也未说明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五是未审慎评价在实施分析程序时识别出的异常关系。大华所将中蔼万家融资租赁业务2200万元中介佣金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后,该笔业务销售平均毛利率降至49%,但该毛利率水平仍远高于2017年和鹰设备整体吊挂系统销售毛利率25.92%和自动裁剪机销售毛利率15.24%。大华所未对中蔼万家业务销售平均毛利率高企的异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对差异原因作进一步调查。

六是未合理运用职业判断。大华所未关注到《7470万元合同》已于2016年12月29日被《3.4亿元合同》所取代,且智能裁剪系统、服装吊挂系统及智能三维人体扫描仪是安徽红爱智能工厂整体项目的组成部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第七条的规定,相关商品应当纳入智能工厂项目整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核算。

七是合并报表时计算数据错误。按照被审计对象选择的完工百分比法,山东昊宝服饰有限公司智能工厂项目在2017年应确认1538.26万元收入,635.72万元成本。大华所在对长园和鹰合并层面进行核算时,将该项目收入错列为2173.98万元,成本错列为1538.26万元,导致长园集团2017年年报披露的基础数据出现错误,执业不审慎,未勤勉尽责。

监管层严管审计机构履职

近年来,监管机构不断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其中审计机构作为重要的“守门人”更是监管的重中之重。

早前,为协助*ST新亿规避退市,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签订“抽屉协议”,出具含有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审计报告,最终迎来监管重罚,证监会对堂堂所开展了“没一罚六”的行政处罚。

证监会在2022年系统工作会议上指出,注册制的关键在于信息披露,而信息披露的关键在于中介机构的履职程度,因此2022年证监会将会继续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2019年以来,证监会查处中介机构违法案件80起(涉及24家会计师事务所、8家证券公司、7家资产评估机构、3家律师事务所、1家资信评级机构),涵盖股票发行、年报审计、资产收购、重大资产重组等重点领域

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首次在国务院层面出台有关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意见,提出“从严监管,从严执法”的工作原则,要求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强化行业日常管理,有效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可以预计,在强监管、零容忍的监管态势以及各市场参与主体的期待下,会计师事务所将面临更大的履职约束。注册会计师也只有真正地保持定力、顶住压力,敢于对不真实、不准确的财务信息披露’亮剑’,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切实承担起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职责。”资深监管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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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2-11-16 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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